交通事故
遇到交警违法执法,作为当事人,你应该保持沉默还是状告交警,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呢?让交警赔礼道歉?这个简直是天方夜谭,那么,下文以一现实案例为您详解。
交警叔叔执法过程中扣留车辆,将驾驶人员带离现场是常见现象,然而有的时候交警叔叔忙碌起来可能会出现一些纰漏,对公民的权益造成了侵犯。比如,直接拔掉车钥匙扣除车辆,却没有任何解释。对于这种现象有人表示理解或忍受,然而懂法的人未必会沉默。
例:四川男子未带驾照车辆被扣,法官父亲作为代理人状告交警违法,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胜诉
小王所驾车辆在行驶至延安路与长征路交汇处附近时停车熄火,交警一大队的执勤民警在该路段例行酒驾整治工作,认为小王可能涉嫌酒驾,要求对方到酒精测试点做酒精呼吸测试,经测试,未发现小王饮酒,后要求小王出示驾驶证,对方称驾驶证放在家里,现场交警便要求小王出示身份证,并用随身携带的仪器进行驾驶证查询,交警在未告知小王缘由的情况下将其带到交警一大队办公室,并对小王进行了安检,小王待了半小时左右后离开。同时,小王所驾车辆被扣留。
此类事件常规处理方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员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扣留机动车,不过从便民的角度出发,如果现场能够根据驾驶员提供的身份信息核实其取得相应证件,便不会扣车,扣留机动车的情况主要是现场无法核实驾驶人员身份。
法院判决,被告交警一大队将小王带离现场的行政强制行为及扣留小王所驾轿车的行政强制行为违法,判决交警一大队在法院的主持下,口头向小王赔礼道歉,同时,退还拖车费、停车费共计75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案例不难看出,公职人员伤害了公民的利益,公民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与其对抗。
法律的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权益神圣不容侵犯。无论你的人生或财产安全受到普通大众还是公职人员的伤害,你都可以隐忍,但你也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因为这是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