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如何解决拖欠工程款的? 庄静 网络 2016-09-11

  现如今拖欠工程款是当前建筑市场不规范、竞争环境恶化的突出表现,这一顽症,使施工企业深受其害。针对此种现状,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原副部长谭庆琏大声疾呼: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

  谭庆琏说,此次朱镕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整顿各类市场包括建筑市场作为很重要的事情来讨论,可谓正当其时。建设部从1995年开始,把整顿、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既加强了管理又为业主和承包商提供了服务,招标投标率不断上升,不按基建程序办理的项目越来越少,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同时在管理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招标投标的标准是什么,特别是在一些民用建筑当中,最低标中标是不是最合理等等。此外,尽管招投标的过程实现了公开化、透明化,但招标前后,业主又私自向承包商提出诸多不合理的要求,比如带资、垫资承包,或要求施工企业必须达到何种奖项等等。而建筑施工企业苦于僧多粥少,又不得不勉为其难,苦苦支撑。因此1995年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带资、垫资承包的现象愈演愈烈,导致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据不完全统计,到1990年,全国拖欠工程款近35亿元,而1995年则猛蹿至600亿元,截至 1998年底,更是达到了3570亿元,而且现在仍在不断增长。据调查,目前施工企业被拖欠的工程款已占同期完成施工产值的38.5%。其中,拖欠1年以内的占拖欠总额的45.2%,1年至2年的占24.3%,2年至3年的占18.9%,3年以上的占11.6%。拖欠项目中既有政府项目、国有企业项目,也有民间项目、引进外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项目一般占同期在建和竣工项目总数的50%以上,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大型、特大型项目拖欠尤为突出。

  对于拖欠工程款所造成的危害,谭庆琏不无忧虑地说,拖欠工程款的危害用“巨大”二字形容绝不为过。第一,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建筑施工企业本来就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微利企业,在没有改革以前,我国建筑企业的法定利润只有2.5%到3%左右,进入市场后随着竞争的加剧,企业之间竞相压价,本已是步履为艰,加上拖欠工程款,更是苦不堪言;第二,影响整个建筑市场,不能按照规范正常运行;第三,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由于资金上的拮据,一些施工企业不得不在材料、工艺上下功夫,甚至建筑工人的一些必备安全措施也得不到保证;第四是影响社会的稳定。

  谭庆琏说,造成工程款被拖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当其冲的是政府投资的项目。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搞形象工程,没有钱硬上马,叫施工企业带资、垫资,但却无力归还。据前不久对7个城市和12家大中型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统计显示,截至2001年底,7个城市拖欠工程款达471.724亿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占13.36%;12家大中型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97.91亿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占47.78%。第二种情况是盲目上马,决策失误。投资方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失误,资金不能回笼,造成拖欠。第三种是不按基建程序办事,搞“三边”工程,导致拖欠。第四种就是恶意拖欠。此外,也有少数是施工企业因合同不清及质量和工期上有纠纷造成拖欠。

  拖欠工程款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谭庆琏建议:解决拖欠工程款,要分成两部分来处理,第一部分是解决历史上的拖欠,第二部分要防止新的拖欠。他说,解决历史上的拖欠,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拖欠工程款作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来对待,由建设部、监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行以及交通、水利、铁道、信息产业、民航等部门联合发文,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对拖欠工程款作出全面的规定。其次要确实出台一些强有力的措施,比如凡是拖欠工程款的部门、单位、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没有还清拖欠工程款以前,一律不准开工新的项目,银行也要配合冻结其所有款项,来保证还款;对于有钱的业主方要规定其还钱,没有钱的要用固定资产和不动产来进行补偿,用两年、三年的时间来逐步清还完毕。至于防止新的拖欠,第一,要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防范拖欠工程款的有关法规,并严格按法规执行;第二,要调整结构,压缩和控制施工队伍的规模;第三个要建立工程保证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第四要加强合同管理和质量管理,防止引起合同纠纷,造成新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