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49件 庄静 网络 2016-08-21

  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坚决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1349件、1829人,追缴赃款3.6亿元。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884件、1279人,大案704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80人、厅局级7人。1月20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向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审议的工作报告中获悉。

  全省检察机关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着力点和切入点,查办和预防各个领域职务犯罪。如:积极参与“项目推进年”活动,围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486件,查办职务犯罪152件;围绕保障中央、省委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针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情况,组织各地开展“小专项”行动,查办职务犯罪923件。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查办渎职侵权犯罪465件、550人,其中立查重特大案件206件,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11人。如:围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活动,查办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4件;同步介入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89人。

  “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在职务这个名词中,所谓的“职”:就是职责、职权、职掌、这个职业就是“掌管”的意思。“务”呢,就是由职而产生的,所应承担的任务、事务、也就是具有一定的“职”,就要承担一定的事物,同时,根据职务的不同,相应地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职务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2、职务犯罪的构成及其要件要了解职务犯罪的构成就必须知道一般犯罪的构成我国刑事法律中规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观与客观要件的总和。这种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是法定的是一般犯罪的基本要求。

  (1)职务犯罪主体: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

  (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