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6-4656-9211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庄静

了解律师

律师简介

ABOUT

庄静主任律师,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毕业于黑龙江大学...
点击这里

业务领域

serviceS

专业提供刑事辩护、经济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等法律服务。咨询热线:186-4656-92...
点击这里

在线咨询

CONSULTING

律师看到你的咨询信息后会立即回复,或者请您稍后再拨打律师电话。
点击这里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提供详细的律所地址和地理位置信息,或可先拨打咨询热线进行预约。
点击这里

职务侵占罪立案证据有哪些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3-16

  众所周知,要想对一个行为定罪处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就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进行指证,否则的话是不能轻易定一个人的罪。那么,对于职务侵占罪这种比较特殊的犯罪来讲,其定罪立案标准有哪些呢?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应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侦、控、审三部门搜集、采信的证据除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三个条件特征,职务侵占罪的证据必须与本罪构成要件紧密关联外。

  笔者认为认定职务侵占罪的证据体系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

  (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

  (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

  (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

  (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

  (9)审讯犯罪嫌疑人,应问清:

  1、犯罪的动机、目的;

  2、犯罪的手段、方法,重点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

  3、犯罪的时间、地点、次数、作案过程;

  4、赃款、赃物的去向;

  5、有共同犯罪的问清预谋、分工情况,区分地位、作用,确认分赃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