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因对方违约而提起的经济合同诉讼,可向对方提出哪些请求?下面由哈尔滨刑辩与经济纠纷律师告诉你。
因对方违约行为而提起的诉讼,称为违约之诉。违约之诉中,未违约方可根据《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违约方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依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2、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支付违约金,只限合同中约定有违约金的情况;4、双倍返还定金;5、赔偿损失;6、支付原告方为维护权利而花费的必要费用;7、违约方承担诉讼费用;等。
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
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整个经济诉讼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和经济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诉讼共同性的原则和特有的原则。就特有原则而言,主要有: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
2、法院调解原则 ;
3、处分原则 ;
4、辩论原则 ;
5、支持起诉原则 ;
6、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
7、检察监督原则。
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
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经济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确定人民法院对经济案件的收案范围可以明确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和有关行政部门之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分工和权限。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公民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发生的经济权益纠纷案件。主要包括各种合同纠纷案件和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