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属争议的房屋能不能出租?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因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而发生的争议。下面由哈尔滨刑辩与经济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
关键词:房屋权属 租赁 争议 无效 无权处分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因此,有权属争议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该房屋有又确被出租,那么租赁合同是不是无效?
虽然出租房屋有权属争议,但是并不必然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在房屋确权之前,该租赁合同应是效力待定合同。当租赁房屋有权属争议时,意味着出租人有可能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如果出租人最后被确认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则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最后被确认为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则因其无权处分该房屋,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